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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本网重磅推出——最优惠、最实在的老年意外伤害险
2019-06-25 辽宁养老服务网
2019年6月18日,辽宁养老服务网与享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签署的“全省老年人意外健康综合保险”战略合作协议签订仪式,在天玺国际大厦享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会议厅举行。
【老年意外伤害险】是辽宁养老服务网首次推出的针对55岁——80岁老年人的意外伤害险——系列养老服务项目之一。
此款险种是同行业中最优惠、最实在、保险范围最宽的险种。也是享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携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为辽宁养老服务网量身定制的敬老、爱老、精准扶贫的服务项目。
实惠多多
1、【老年意外伤害险】适用年龄宽:55岁——80岁都均可参保。
2、保险的预缴费用低:50元/人。
3、赔付的金额大:意外伤害:5万元
意外医疗:0.6万元
4、赔付范围环境不限:无论何地,一切意外伤。
老年人意外险方案简介
承保方案:
意外伤害 :5万元
意外医疗 :0.6万元
年 龄 :55——80岁
保 费 :50元/人
保障范围:保障范围包括老年人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导致的各种意外伤害,小到跌伤,划伤,碰伤等,大到火灾,烧伤,烫伤,车祸,溺水,电击,砸伤,高空坠物等各种意外伤害。范围是,不限地点,时间和意外伤害类别。
具体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保险金额。
(一)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并,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期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布死亡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判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二)伤残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号编号为JR/T0083——2013,以下简称《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人按《伤残评定标准》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意外医疗:
保险期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此在符合本保险合同的医院进行医疗,对于被保险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实际支付的,按照当地医院医疗保险或其他公费医疗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保险单载明的免赔额及给付比例给意外医疗保险金。
其中,针对以下两种情况,投保人和保险人分别约定免赔额和给付比例,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1、有社保:
被保险人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且在申请理赔时已经从社会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中获得医疗费用补偿。
2、 无社保:
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未享有社会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没有从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保障中获得医疗费用补偿。
被保险人无论一次或多次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保险人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对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除另有约定外,当保险期结束时,被保险人必须继续接受住院治疗的保险人继续承担最高90天(若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以保险单载明为准)的保险责任,但累计给付金额达到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时,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保险服务
保险公司客服服务专线95511,全年360天24小时无间断接听电话,随时为参加保险的老人提供咨询、查询、报案、挂失、投诉、回访服务。
参保老人在出险后,可由其本人或受益人拨打保险公司95511报案电话,或到公司进行报案,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资料后办理理赔给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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