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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全龄化养老、长护险、独生子女护理假丨哪项提案最得你心?
2018年03月12日 来源:本站原创

聚焦两会】全龄化养老、长护险、独生子女护理假丨哪项提案最得你心?
2018-03-11  辽宁养老服务网

随着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3日下午在北京开幕,中国“两会时间”正式开启。养老,依旧是今年全国两会热议的“高频词”。

两会养老话题上这些亮点提案哪项最戳中你心?

全国政协委员翟美卿:

推行全龄化养老模式,在熟悉的社区环境中养老
聚焦两会  哪项提案最得你心?
作为连任的“老政协委员”,第六年参加全国两会的香江集团总裁翟美卿在《关于促进全龄化养老模式发展的提案》中,建言推行全龄化养老模式。

翟美卿所说的全龄化养老模式,是指在已建和在建的社区内,按照一定比例配置老年人养生养老设施及住宅。在这样的模式下,能为老年人提供完善的宜老配套设施、周到的宜老服务,使老人不脱离家庭和社会,在熟悉的环境中养老。“‘全龄化’和‘社区照顾’理念的全龄化养老模式对于我国养老事业的发展有其现实意义,值得政府和社会力量的支持和广泛参与。”

翟美卿表示,发展全龄化养老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涉及医疗护理、健康管理、文体娱乐、餐饮服务等众多产业,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资金和配套,回报周期较长。绝大部分的配套投入和维持经费需要企业自筹。尽管国家在养老产业发展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措施,但全龄化养老社区一般以地产企业为开发主体,并不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让许多企业望而却步。

为此她建议,政府应有针对性地对一些发展全龄化养老的区域进行前瞻性规划,对全龄化养老社区开发或运营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和指导,鼓励企业通过自持和部分自持的方式以低于市场价获得土地,对地块建设全龄化养老社区所需要的软、硬件条件提出具体要求。同时,翟美卿还建议探索“以房养老”实现与传统居家养老的对接,老人可通过自有房屋出租或未来出售的收益,支付全龄化社区的居住成本。

全国政协委员袁亚非:

加快建立长期护理险制度多措并举推动养老产业发展
聚焦两会  哪项提案最得你心?
全国政协委员、三胞集团创始人兼董事长袁亚非在今年两会上带来了三份提案,其中有两份与养老问题息息相关。袁亚非提出:要加快建立长期护理险制度,缓解我国长期照护压力;要多措并举推动养老产业快速发展。

袁亚非认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从根本上解决老年人护理资金来源的最重要制度保障,世界各国很早就开始探索建立长护险制度来解决因年老、疾病或伤残需要长期照顾产生护理服务费补偿的问题。“我国人社部虽然于2016年7月8日发布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在上海、山东青岛、江苏南通等15地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但从成效来看,与预期仍有一定差距。这除了与试点范围不广、补贴力度不大等原因有关以外,根本原因是我国还未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因此,袁亚非建议:一要尽快将长护险纳入社会保险法,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二要借助商业保险,建立长护险灵活的筹资方式;三要多措并举,着力解决护理服务人员短缺问题;四要加大政策倾斜,鼓励长护险与居家养老结合。

袁亚非认为,在助力老有所养方面,除了要加快建立长期护理险制度以外,老年人同样渴望拥有高品质的、丰富多彩的晚年生活,这刺激了越来越多的生产商、服务商涌入到老龄产业中。但目前,养老服务业发展存在利润低、投资回报周期长等问题,一方面是因为多元化的养老需求与单一的养老业态不匹配,另一方面是因为滞后的养老金融与实体养老产业不匹配。

为此,袁亚非建议:鼓励各地政府建设养老产业示范园区,打造综合性养老产业集群,尽快出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政策配套,支持养老产业发展,助力老百姓老有所养;加大居家养老补贴力度,引导培养消费习惯;大力发展养老金融,助力养老产业做大做强。

全国政协委员俞金尧:

建议国家制定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政策
聚焦两会  哪项提案最得你心?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俞金尧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制定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政策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

《提案》指出,我国的老龄化进程在加速。在老年人口中,独生子女父母占了绝大多数。如今,国家不再继续推行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政策,但独生子女的政策及其后续影响还将长期存在。

《提案》认为,现实到了将以独生子女为特征的计划生育政策,从重在控制出生,到重在关怀养老的转变的时候了,“解决好占老龄人口绝大多数的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也就基本上解决了一般层面上的老有所养问题。”

为此,俞金尧在上述《提案》中建议,从国家层面制定专门的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政策,以国家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等为依据,把与计划生育相关的养老规定和政策系统化、具体化。具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规定全国统一的独生子女老年父母的养老补助。补助金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物价涨幅相联系,每两年调整一次,全国标准的补助费用由国家财政负担。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全国标准的基础上,上浮养老补助金,上浮部分费用由地方财政负担。无论是全国标准的养老补助,还是地方上浮部分的养老补助,都实行城乡统一。

2.以财政、税收、土地使用优惠等方面的政策,鼓励兴办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院。对于接纳独生子女老年父母的社会办普通养老院,以接纳的老年的独生子女父母数量为依据,适当减免税费。

3.适当提高独生子女父母的退休金。在政策所规定的退休金的基础上,上浮5~10%的退休金。在政府财政支持下,适当提高农村独生子女老年父母的养老保险金。

4.大幅提高独生子女费和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的奖励金。几十年不变的5元独生子女费和1000元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金,必须大幅提高。提高的幅度可根据这些经费首次发放以来的物价涨幅确定。

5.把各地实践中的行之有效的独生子女养老办法上升为国家政策,例如“独生子女护理假”,或适当延长独生子女探亲假的时间。

6.允许已达到退休年龄的独生子女父母投靠异地工作生活的独生子、女。打破地区分割,允许年老的独生子女父母(不论原来是农村居民,还是城镇城市居民)跨省区投靠有稳定职业、固定居所的子女,在子女的工作生活地落户,并且享受到与当地居民一样的待遇。他(她)们享受与当地老年人一样的社保、医保权利不应受到歧视,而且也有申请落户地的保障房的权利。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

建议设立独生子女陪护探亲假
聚焦两会  哪项提案最得你心?
作为一名履职已进入第16个年头的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今年又准备了不少建议,其中包括一份关于《关于设立独生子女陪护假完善探亲假的建议》。她建议,异地工作的已婚独生子女也应享受每年20天的探亲假。

黄细花表示,根据此前规定,我国异地工作已婚子女探望父母可享受每四年一次20天的探亲假,“但四年一次时间间隔太长,难以满足独生子女家庭的需求。”近年来,我国不少省市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制度。但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没有建立独生子女护理假。

对此,她建议,应督促还没有建立陪护假制度的地区尽快出台政策,已经建立的地方加大检查力度。此外,应创新探亲休假机制,出台政策:凡是成家后的独生子女,工作满一年以上且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又没有寒暑假的,均可每年享受带薪探望父母假一次,假期20天。


(编辑:deng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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